中新网2月14日电据央行网站消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原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 ”经验,加快构建过渡期后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 ,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的力度、精度和实效,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近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 ,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发挥金融助力产业帮扶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机制 ,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对民族地区 、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区域的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意见》要求,要强化金融多业态协同,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 ,鼓励金融机构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构建资本市场综合支持体系,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 。创新发展保险产品和服务。强化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货币 、信贷政策的激励作用 ,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尤其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的信贷资源投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金融帮扶政策效果统计与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成效 。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 ,及时总结常态化帮扶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特色经验做法,加强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助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要求 ,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 ”经验,聚焦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培育,加快构建过渡期后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 ,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的力度、精度和实效,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
(一)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精准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需要继续帮扶的发展生产 。因地制宜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 ,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期限。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期后仍有合理资金需求的,积极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方式提供接续支持。
(二)发挥金融助力产业帮扶带动作用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强化帮扶产业全链条信贷精准服务,结合经营主体实际带动欠发达地区农户、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 ,合理加大支持力度。各地用好扶持政策